欢迎访问鑫蓝环保官网,主营:湿式除尘器,布袋除尘设备,除尘设备,有机废气处理,废气处理设备!

全国服务热线

4008-616-212

当前位置:首页 » 鑫蓝资讯 » 行业动态 » 鑫蓝环保为企业提供减少各种废气排放具体措施

鑫蓝环保为企业提供减少各种废气排放具体措施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6-09-02 09:08:00【

一、如何排气筒布置

 
  1、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的选址需要符合相关规划、政策并注重周围环境环保目标的环保及环境协调性,具体不在叙述。
 
  对于排气筒(烟囱),应布置在居民区等环保目标污染系数小方位的上风侧。并保证排气筒,排废气车间与周围环境满足相关距离要求(大气、卫生防护距离等),并采取绿化措施。
 
 
  2、总图优化
 
  排气筒尽量远离员工宿舍、办公区,宜布置在厂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3、排气筒排气要求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物,宜设计成密闭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尽可能避免敞开式操作,减少无组织排放,需通过满足行业高度的排气筒有组织外排。在排放前需要做到相关措施,使得废气达标排放(如各种锅炉、炉窑、冶炼等装置排放的烟气,设有除尘、净化设施)。对于收集的废气中所含的气体、粉尘及余能等,其中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应尽可能地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应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有些企业的做法:为了排放浓度达标,增加风机风量或多增加排气筒数量,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各行业废气排放标准函有排放速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都要达标才行。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企业排气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气筒宜合并。
 
  
二、采样口
 
  1、确保安全
 
  确保采样及检查人员安全,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方向。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2、采样口预留
 
  废气排气筒进出口要设置采样口并配备便于采样的设施。
据污染物及管道不同,而不同,具体可参考相关资料或咨询环保部门。
 
  
三、减少各种废气排放具体措施
 
  1、思想上应重视
 
  国家、各省各地区日益重视排污许可制度,十三环评规划改革也提到了,排污许可制度。在履行完环评等手续后,应办理排污许可证。依照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保护和社会将造成不良影响。拿到排污许可后,应按照相关政策做好排污。昨天的环保税法审议稿中:对于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税。环保税征收之后,排污费将不再征收。因此,建设单位在工艺可行的情况下,能做到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是排放标准50%的尽量做到,这样可节约一半的排污费,即建设污染物排放量保护了环境,也给自己节约了资金,两全其美。(需要说明的是:排放速率是不是同时要求满足50%,需要看环保税的终发布稿,但是排放速率满足相关废气排放标准)
 
 
  2、如何做到污染物的减少量,需要在日常生产中注重多方面的措施
 
 
  废气收集与管理:
 
  1)废气收集应按照“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浓度、产生量、风速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2)优选自带集气系统及进废气处理的工艺设备。集气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到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集气装置、管道布置在生产工艺的前提下,确保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集气罩收集尽可能靠近污染源。
 
  3)对产生废气工艺环节、设备,应采取密闭、负压等操作措施。含有易挥发物料(酸、碱、有机物等)或异味的固废(含危废)贮存、暂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净化等处理措施后达标外排。污水收集、处理单元(如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池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
 
 
  3.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气工艺的选择:建设单位根据废气及污染物的产生量、性质、成分、温度、压力等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做到及时可靠可控。尽量减少废气次生物的产生,减少二次污染和处理。
 
 
  2)颗粒物:根据废气量、浓度等选择布袋、静电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锅炉和工业炉窑优先采取清洁能源,如热电联产、使用天然气等,废气采用达标净化工艺。
 
 
  3)有机废气处理: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可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术、变压吸附回收技术等对废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结合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对于中浓度有机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回收有机溶剂或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技术;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生物净化技术或等离子等技术。对于的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
 
 
  4)恶臭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5)酸雾:酸雾塔中和吸收塔,达标后外排。
 
详情请访问 www.ksxinlan.cn 鑫蓝环保(废气处理设备

 

  

 

 

  鑫蓝环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8-616-212

  电话:0512-55186759
   
  E-mail:ycw26688@126.com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红星路20号

 

 

此文关键字:废气排放 减少废气